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建設,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公安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以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為目標,按照“執法規范化、職能前置化、效能最大化、服務人性化”的原則,為辦案工作提供準確,全面的軌跡、證據,充分體現“基層第一、民警第一”的指導 思想,節約警力提升執法辦案效率。
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內,建設辦案區、卷宗管理區、案件流轉審核區、案件監督管理區、涉案財物 管理區等多個功能區域,為執法辦案提供合成作戰及其他輔助支撐,具備執法辦案、監督管理和服務 保障等基本功能,實現“一站式”辦案和辦案管理服務“一體化”運行。
在辦案區內,設置入區登記、安全檢查、物品暫存、信息采集、等候管理、訊(詢)問、辨認室、 醫療救助、律師接待室、遠程提訊室、心理咨詢室、證人受害人詢問室、行政案件快速辦理室、指揮研判等功能室,以及入所體檢、集中押解管理、隨身物品郵寄代辦、電子檔案管理等崗位功能區。
1、智能留痕可追溯。場所安全管控。通過人臉抓拍攝像頭、智慧屏的應用,對所有的審訊室的進出留痕,再通過技術手段,實現軌跡串聯,最終形成軌跡圖。
2、標準執法可保護。從出入口信息登記開始,到嫌疑人出門結束,整個過程按照規范的流程開展工作,利用軟件平臺自動生成相關的標準化文檔材料并且留痕保存,萬一出現情況,可以實現全過程追溯。
3、區域管控一張圖。通過業務開展,整理、歸納和建立模型,最終形成執法一張圖,便于指揮中心、相關領導可以隨時、隨地的掌握整體情況。
4、流程監管可監督。強化督查巡控,提升執法監督信息化水平。安排專人對全局案件案卷在報捕起訴階段進行電子化掃描,做到卷宗保管安全、流轉有痕。